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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原文及解读

2026-01-05 11:41:52

阅读(33)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gif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级有关部门、各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要求,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优化中试发展生态,形成专业化综合性中试服务体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中试是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过渡性试验,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中试平台主要功能是面向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推动技术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提供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确定性、流程规范性、商业可行性的关键支撑,对产业科技创新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要求,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优化中试发展生态,形成专业化综合性中试服务体系,力争到2030年,在京落地10家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支持建设50家市级中试平台,初步形成能够满足首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的中试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围绕首都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中试平台


  1.围绕重点产业梯度布局中试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补齐中试环节共性技术短板,加快推动中试能力覆盖本市重点产业。对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以及未来产业成长方阵,建设一批中试平台,对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35%、最高不超过1亿元予以补助支持;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建设一批中试平台集群,对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2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其中,由独立法人主体建设运营的中试平台项目支持比例分别提升至45%、3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2.推动龙头企业建设中试产线。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围绕体现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市场亟需的领域,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中试产线,形成可量化的技术熟化指标、明确的产品型号输出和可预期的产业化安排,带动研发设计、技术迭代、试制生产、规则和标准制定,增强产业关键领域完整中试能力。对重点产业领域投入较大的中试产线专题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3.支持建设综合性中试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企业等多元主体,在国家级、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重点产业功能区等产业发展平台和园区,建设综合性中试公共服务机构,搭建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提供技术挖掘、技术熟化、计量测试、成果转化等跨行业、跨领域的中试服务,解决中试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全方位支撑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强化中试平台建设服务保障。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中试项目管理,探索实施中试服务项目部分事项“承诺+备案”、集中办理、并联审批制等方式,优化准入条件、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加快中试项目尽早落地、快速建设、迅速投入运营。支持中试平台、中试基地合理利用产业用地,在特定区域实现研发、办公、中试、生产等多种功能。创新老旧厂房、低效楼宇等腾退低效产业空间改造利用并建设中试平台、中试产线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税务局)


  二、持续提升中试服务能力


  5.推动现有平台开放中试服务功能。制定本市中试服务对外开放手册并向社会推广。支持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放内部中试能力,对外提供成熟、配套的中试场地、试验环境、测量仪器、试验设备、专业软件等创新基础设施,以及数据模拟、工艺改进、样品试制、测试验证等中试服务。创新技术授权、设备租赁等中试服务商业合作新模式,对企业租赁核心设备的给予融资租赁补贴。探索推动将中试平台服务纳入首都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每年可使用的创新券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


  6.提升中试平台全链条服务能力。引导技术创新类、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创新平台拓展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和可靠性验证功能。鼓励平台以中试功能为基础,加快形成覆盖技术挖掘、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艺创新、试验验证、检验检测、市场对接、资金筹集等功能的产业链全链条服务能力。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鼓励支持独立法人中试平台承担市级重大产业任务、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鼓励中试平台与技术转移转化、法律、知识产权、孵化器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孵化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提升中试平台数智化、绿色化水平。用好首台(套)、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推动机器视觉、AI大模型、大数据、数字孪生等在中试平台中应用,优化工艺过程,提升试验效率,促进中试软硬件升级和自主可控。支持中试平台数字化改造,推广数字技术在工艺工装测试、缺陷检测、预测性维护等中试环节的应用,对符合智能化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安全中试线,推进绿色技术软件化封装,开展中试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全过程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提升中试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对符合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优化中试服务生态


  8.协同共建京津冀产业中试转化基地。聚焦京津冀“六链五群”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在氢能、生物医药、网络安全和工业互联网、高端仪器设备和工业母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协同建设京津冀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构建北京研发中试、津冀量产放大生态。支持京津冀产业中试转化基地联合各类创新平台、重点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组建京津冀区域中试产业联盟,在京津冀范围内推动应用场景示范建设或技术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9.搭建中试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升级北京产业地图功能,整合汇聚科技成果、金融资源、服务能力等各类中试资源信息,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定期发布、更新中试平台供给清单,强化中试服务供需对接和对产业创新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金融管理局)


  10.强化中试服务金融投入。鼓励保险机构面向中试研发投入、中试意外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等风险创新保险产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金融产品,针对中试平台建设和项目实施,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等方面加大资源倾斜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试平台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金等参与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及中试项目孵化。探索“中试服务+股权”的发展模式,推动科技成果通过作价入股方式进入中试、产业化阶段。(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市金融管理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11.加强中试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与中试平台、企业建设产教融合基地、中试车间,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一批懂产品、懂制造、懂试验、懂设备、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支持引进海外专家和顾问,强化中试工程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考核评优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试高技能人才引进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2.鼓励中试相关标准制定。支持中试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虚拟仿真、工艺工装、检验检测、试验设备、人才培养等中试服务标准规范。支持企业、高校、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中试服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规范研制,择优对相关标准项目给予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支持。引导中试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风险防控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主体中试平台提供专利预审服务、支持快速专利预审备案,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成本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13.健全中试平台统筹机制。发挥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全市中试平台的政策制定、规划布局、项目遴选、组织建设、考核评估等方面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市区联动机制优势,结合本市重点产业、各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在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建设中试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4.加强总结推广评估。加强中试平台政策的宣贯解读,总结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加强中试平台效能评估,对中试能力、对外开放、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综合效益等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政策解读  


  2026年1月4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同召开政策发布会解读《若干措施》)。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中试是把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的过渡性试验,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中试平台主要功能是面向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推动技术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提供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确定性、流程规范性、商业可行性的关键支撑,对产业科技创新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抓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要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明确部署,“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提升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服务能力”。把中试平台作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来抓,推动北京科创资源集聚的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的动能。


  二、措施主要考虑


  这些年,北京市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初步形成了“领军人才+新型研发机构”、三医联动专班机制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北京模式”,也围绕高精尖产业建设了像机械工业仪综所工业MEMS传感器中试平台、中国信通院信息通信产品中试平台、昭衍生物抗体和ADC药物研发中试平台等一批质量优、精度高的中试平台,有力支撑首都产业发展。但也还存在现有中试平台无法满足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中试平台资源碎片化等问题。


基于此,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本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作用,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综合施策,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向发力,既发挥职能部门各自政策优势,又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整体统筹,让中试平台既建得起来,又能高效运行,更好满足首都产业发展需要。


  三、文件具体举措


  根据《若干措施》对中试平台的定义,三部门梳理了北京市146家中试平台,主要分布在医药健康、新材料和智能装备等产业领域,合计占比近7成,区域上主要集聚在海淀、经开、大兴等区。目前,146家中试平台已在北京产业地图上落点落图,不仅可以看到平台所在的精准位置,还可以查询中试平台主营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实现供需信息的精准匹配与一站式对接。在具体支持政策上,《若干措施》从围绕首都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中试平台、持续提升中试服务能力、优化中试服务生态、强化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政策举措,目标是通过这些举措,力争到2030年,在京落地10家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支持建设50家市级中试平台,初步形成能够满足首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的中试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围绕首都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中试平台,更加突出中试平台独立法人改革。结合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梯度支持一批中试平台建设,对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以及未来产业成长方阵,建设一批中试平台,对新建项目按照总投资35%、最高不超过1亿元予以补助支持;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建设一批中试平台集群,对新建项目按照总投资2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结合调研发现,推动中试平台成为独立法人主体,有利于其主动服务,更好发挥作用,明确对新建独立法人中试平台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支持比例分别提高到45%、35%,引导和支持中试平台实行独立法人化改革。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围绕体现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市场亟需的领域,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中试产线;支持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企业等多元主体,在国家级、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重点产业功能区等产业发展平台和园区,建设综合性中试公共服务机构。


  二是提升中试服务能力。聚焦中试平台可持续发展,《若干措施》从开放共享、全链条服务、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提出支持举措。支持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放内部中试能力,增加高质量中试服务供给。提升中试平台全链条服务能力,引导技术创新类、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创新平台拓展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和可靠性验证功能,鼓励平台以中试功能为基础,加快形成覆盖产业链全链条服务能力。进一步用好首台(套)、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提升中试平台数智化、绿色化水平。


  三是优化全市中试服务生态。《若干措施》注重加强中试平台发展所需的空间、信息、金融、人才和标准等要素保障支持,特别是聚焦京津冀“六链五群”协同建设京津冀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支持转化基地联合各类创新平台、重点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组建京津冀区域中试产业联盟,在京津冀范围内推动应用场景示范建设或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搭建中试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为解决“平台找不到企业,企业找不到平台”难点问题,专门升级北京产业地图功能,增加中试平台供需对接渠道,将所有中试平台信息落点落图,推动中试平台与本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精准衔接,方便市场主体和中试平台更好精准对接。针对中试平台投资回收周期长特点,推动“贷”“保”“投”联动,丰富各类金融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中试平台融资需求,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


  四是做好组织实施。坚持市区协同发力,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方面,更好发挥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全市中试平台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市区联动机制优势,结合本市重点产业、各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在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建设中试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加强总结推广评估,做好中试平台效能评估,持续做好中试政策宣传贯彻,及时推广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



来源: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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